随着我国网络购物的迅猛发展,网络交易过程中问题频出,用一部全面、专业、详实的法律从整体上规制电子商务活动已经是大势所趋
网络购物零售额连续3年增长超过40%、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约12万亿元、天猫"双十一"单日交易额突破571亿元……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这一连串的数字彰显了我国网络购物发展之迅猛,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日前,电子商务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是"程序失当、情绪执法",还是"商品质量低劣、销售管理混乱",这场"斗嘴"始发时略显激烈,最终以"握手言和"结局。国家工商总局和淘宝网的PK战虽已偃旗息鼓,但不能不令人思考持续一周的"叫板"事件背后,电子商务规范化发展方面的法制缺失是不是首当其冲的问题。用一部全面、专业、详实的法律从整体上规制电子商务活动已经是大势所趋。
"甜蜜的负担"困扰各方
双十一、双十二、圣诞节、跨年夜……随着一波又一波的电商营销大潮不断袭来,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电子商务的狂欢之中,但在享受网络购物方便、快捷、实惠,带动就业、促进消费的同时,"甜蜜的负担"也困扰着电子商务的各方主体。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网上也存在着销售假劣商品、侵权盗版等问题,且影响尤为突出。"我们高度关注这一情况。"面对社会上制售侵权假冒商品和知假卖假问题,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态度明确,"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时间比较短,规范性不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给质量违法行为留下空子。"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孙会川说,最大的空间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孙会川认为,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技术发展起来的,信息技术具有虚拟性,使买卖双方不能直接见面,本来就存在于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被这种虚拟性放大了。
据媒体调查,有54.2%的网购受访者最担心虚假宣传、价格虚标。商家入门门槛低、先提价再降价、假冒伪劣、违规刷"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保存证据难、维权更难,往往是网上看起来很"美好",收货开箱时却很"受伤"。
不过,商家也频频遭遇"租衣客""职业差评师"的骚扰,由于法律是倾向于保护消费者,也给一部分不文明的消费者留下了漏洞,他们打着维权的名义,不断将自己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转嫁给网上商家。一些网购"黑客"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漏洞向网络商家收取"网络保护费",也让商家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
作为网络交易的场所,电商平台这个"集市"也觉得很无奈,每天面对数以亿万的商品,剔除每一件非正品商品实在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根据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消费者因网购权益受损时,电商平台在两种情况下须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最专业的智能家电行业资讯报道,最新科技领域专属性媒体,从不跟随别人。只求突破自己—智电网(www.zd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