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报社3·15维权中心接到消费者王先生对华为手机的投诉,消费者王先生投诉购买的华为P10 128G黑色手机有质量问题,更换手机后却是旧手机,要求按消费者权益法,依法赔偿。
投诉者情况
姓名 王先生 电话 185*****
地址 重庆市
投诉类别 手机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投诉简述:2017年11月21日购买的华为P10 128G黑色手机,22日就到了,发现质量有问题,联系客服更换手机,协商多次后,同意更换新机,2017年11月26日寄回手机检测后华为也短信回复是质量问题,2017年12月7日给我寄回新机2017年12月9日收到手机才发现是旧机,用MEID在华为官网查询,发现所谓更换的新机,保养截止日期尽是2017年12月5日,并发现闹钟已被设置。
现有证据:
投诉诉求:按消费者权益法,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