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份2018年度流通领域手机及其配件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告显示,抽查产品中有25款手机不合格。
此次抽查共抽取120款手机,经检验判定25款手机监督总体不合格,手机涉及不合格项目有为手机标记和说明、电气绝缘、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等。
检验发现,有25款手机样品的发热要求项目,判定均为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发热要求项目中的二级项目耐异常热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带电部件移位造成短路、漏电等从而发生触电事故。
据了解,25款不合格手机样品中,16款对生产单位地址进行标注,12款产自深圳,不过这些品牌多为杂牌,不是市面上流通的主流品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向不合格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不得提供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手机及其配件商品)的行政告知书,向相关销售者发出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手机及其配件商品)责令改正通知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被抽样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将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全省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依据消费者要求对已销售的手机及其配件商品予以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