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再谈网络售假:企业被罚倾家荡产才行
张茅称,去年工商总局牵头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并积极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调查了47件垄断案件,有21件已经结案,其他正在调查中。
对于网购假货的问题,张茅称,“我想,一个就是我们加快这方面的法治建设。因为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第二,完善监管方式。”
关于在淘宝上卖假货的事情,张茅表示:“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有记录以后,就会进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增强企业的信用自律意识,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可以说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之一。”
张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工商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对于假冒伪劣的产品要进行严厉查处,要使得这些企业付出的成本高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总体来说, 现在违法付出的成本过低,所以才出现这么多的违法的现象。如果增加了违法的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无法经营,处处受到限制,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尚紫)
以下为张茅谈及的有关反垄断调查、网购假货等涉及互联网的话题:
齐鲁晚报记者:
去年7月28日,9省市近百名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大陆的4个经营场所进行了反垄断突击检查,向外界传递了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强烈信号。我想请问张局长,工商部门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年,工商部门是否还会对在华经营的大型跨国公司展开反垄断执法?谢谢。
张茅:
刚才提到工商总局在反垄断当中做的工作。工商总局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成员,我们的职责是对于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我们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一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关政策。去年工商总局牵头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并积极贯彻落实。
二是强化了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我们制定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调查了47件垄断案件,有21件已经结案,其他正在调查中。
四是商标保护和注册便利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实际上是保护知识产权。
五是加大对包括网络购物在内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如家电、电子信息产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等等。
六是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管。
实际上,我们进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就是在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想,我们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宽进”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严管”促进公平市场环境的建立,实际上也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一个重要举措。谢谢。
北京青年报北青网记者:
国家工商总局此前发布了一项“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结果”,淘宝正品率为37%,此后阿里巴巴曾经和工商总局之间发生争议。请问张局长,互联网企业发展和监管制度之间是否存在原则性的矛盾,在网购已经成为社会新常态的今天,工商总局在规范网购市场方面将会采取哪些新的措施?谢谢
张茅:
互联网的发展很快,确实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打破了时空的概念,使世界变得更小了,像网络交易是一种新的业态,而且发展迅速。去年一年,我们统计网购的数量达到了27898亿,达到了社会商品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就是说,我们日常消费中10%是通过网购来的,而且还是以30%-40%的速度在增长。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在座的记者朋友们很多都参加了网购,我本人也参加了网购。特别是我们电商还制造了一个消费时点,比如“双11”,2013年达到了350亿,占当时全国日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2014年达到570亿,占到了日消费品总额的70%。大家都觉得网购很方便。
但网购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新的问题。因为它打破了时空,不在现场,所以出现了比如夸大宣传、假冒产品比较多、商品退货比较难等问题,工商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方面难度也比较大。
对于这种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究竟怎么更好地在规范中促进它的发展,这确实是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我想,我们在这方面也作了很多工作,政府也作了很多的工作。据我了解,相关的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自身也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
我想,一个就是我们加快这方面的法治建设。因为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第二,完善监管方式。网络购物有很多新的特点,工商总局作为网络购物的主要监管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解决。同时,也要和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对他们进行指导,要求他们进行自律。再有,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也要讲诚信、讲信用,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鲜活食品等除外。
所以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在这些方面,我们不断地和互联网企业和电商进行沟通,我们一致认为要促进网络购物的发展,就必须规范。而在规范当中,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来共同破解这个难题,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时也对于我们国家整体促进消费、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更好地发挥作用。谢谢。
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
您刚才提到一个法律的实施和滞后的问题,我们关注的是去年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正式实施,还有几天又是一年“3.15”了,我们特别想知道这部社会各界予以密切关注的法律,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还有对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国家工商总局作为监管部门在实施这部法律当中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张茅:
新的消法实施一年来充分发挥了它的积极作用,消费者、经营者对新的消法很支持。另外,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2014年全系统依托12315网络,一共处理了消费者诉求757万件,同比增长了8.2%。同时,消费者协会根据消法赋予的职责,已经尝试进行了公益诉讼。
总体上讲,我们所希望的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工商总局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一是广泛宣传、积极贯彻新消法,我们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相关规章。
二是强化了对群众生活密切而且反映比较大的家装建材、儿童服装、家用电器等方面的重点抽查和监管。同时,探索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体系。
三是进一步完善12315体系,特别是对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进一步落实、宣传、督促企业实施,探索由经营者先行赔付的制度。
四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绿色消费、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再过几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商总局及相关部门,和中央电视台将举办“3.15”晚会,这也是广大消费者、在座的新闻界朋友们所关心的一个重要时刻。希望大家继续关心“3.15”,同时也利用好12315投诉热线。在座的朋友们,如果在消费维权方面碰到什么问题,请拨打12315,一是能有助于解决你们的问题,同时也检验一下工商部门的12315是否畅通、是否有效。谢谢大家。
香港《南方早报》记者:
最近很多人关注淘宝卖假货的事情,我的问题是工商总局有没有加强打击假货的计划?
张茅:
假冒伪劣确实是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涉及每个人的利益,也涉及到保护知识产权。刚才我说到了,实际上这个问题也不是现在才出现,在我们实体购物中也存在这些问题,当然网络购物中,这个问题可能比实体店显得更加突出。我们一直在努力打击假冒伪劣行为,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个问题还是依然存在。
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有记录以后,就会进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增强企业的信用自律意识,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可以说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之一。
当然,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工商部门在日常的监管中,对于假冒伪劣的产品要进行严厉查处,要使得这些企业付出的成本高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成本。总体来说,现在违法付出的成本过低,所以才出现这么多的违法的现象。如果增加了违法的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无法经营,处处受到限制,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
我们也希望,消费者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也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请媒体朋友们帮助我们来做好打击假冒伪劣的工作。谢谢。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报道